苏州
苏州
南昌

当前位置:苏州房产网 > 楼市资讯

苏州发布商品房住宅新要求!7月15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订阅动态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将于今年7月15日起在全市施行!
城乡建设局

《设计指引(试行)》中提到不少和市民住房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购房者最关注的内容吧!
1.层高有明确规定!

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

 

2.卧室要求更严格!

每套住宅应至少设置1间双人卧室或兼起居的卧室。

 

3.卧室不得靠电梯!

住宅中“书房”等类似功能名称的房间,应视同于卧室,不得紧邻电梯布置。

 

4.卫生间对是否有浴缸有要求!

设置2个及以上卫生间的户型,其中1个卫生间应能设置浴缸。

 

5.停车位尺寸要求严!

汽车库内停放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垂直式停车时不应小于2.5米×5.3米,汽车库地坪应优先采用减少车辆胎噪、防止地坪打滑的有效措施等。

 

6.要能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土建应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地面车位应优先布置车辆充电设施。

 

7.装防高空坠物监控!

小区应设置防高空坠物监控系统。

原文地址:
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bmwj/202106/0ed93342ccde492f9e530339c3cd5c13.shtml


苏州买房交流80群(216)

398人已申请加入群聊

加群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
*免责声明: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页面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所涉及装修状况、标准以购房合同为准;页面中出现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本页面内容如有侵权或内容原作者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否则本网站依法保留追究权。

手机快捷登录

未注册手机将自动创建账号

在线咨询
扫码关注

抖音号

扫码关注

小程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