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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手房买卖政策和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些要了解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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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政策

在2019年7月25日起,苏州《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正式实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其对象为: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都实施限制转让。

二手房买卖流程

 

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及其它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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